适用范围
制造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或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领社保补贴。
中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确定。制造业和建筑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制造业和建筑业门类下所有大类。现代服务业,是指《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令第36号)确定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物流服务业、现代商贸服务业、现代生活服务业、现代公共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业等8个大类。
重点群体
(一)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由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且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二)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2025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且达到180天的人员。)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指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的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
企业每招用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
补贴自企业2025年为上述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起连续计算。
所需材料
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参保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
2.《中小微企业划型承诺书》(附件3);
3. 职工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4.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需提供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的证明材料或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身份信息截图。
有关事宜
补贴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http://job.hrss.tj.gov.cn 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具体操作流程关注附件4)
办理窗口
北辰大厦A座二层7号窗口。联系方式:022-60612333-3-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