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区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注: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
受理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政策内容:
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一人员不得与其他一次性补助、扩岗补助重复享受。
人员身份解读: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至12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
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年龄在16至24岁(年龄计算到月)的人员。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与失业登记日期间隔半年(该时间段内失业登记均为有效状态)以上(即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失业登记经办日期>半年)的人员。
所需材料: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注:申请时,高校生与失业人员请分两张申请表、明细表填写。
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www.renyibao.com北辰区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
线下申请:北辰大厦A座二层10号窗口。
联系方式:2639104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