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疫情期间通过包车、拼车接回外省市农民工的本市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包车或拼车费用50%给予企业补助。核算后,每人低于300元的,据实补助;高于300元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补助。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包车(拼车)费补助申报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包车或拼车凭证及开支发票、外省市农民工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其中农民工身份的确定,由企业核实户籍、承包土地等相关情况后,向区人社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对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的地区,农民工户口本或身份证无“农业”、“粮农”等字样的,企业还应在承诺中予以说明。可参见《农民工身份确认承诺书》(附件2);
2.区人社部门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3.审核通过的,区人社部门于申请次月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
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招聘服务部
咨询电话:
86912619
包车补贴申报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1、包车费补贴只能补贴具有包车、拼车票据的,油费、农民工自行回单位的费用没有补贴。
2、农民工的定义及材料:外省市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如果户口本首页未能体现农业户籍,比如显示为家庭户,则还需提供承包土地证明。
3、《包车(拼车)费补助申报表》第9行,企业银行户名和账号,填写时需在账号前注明开户银行名称;第10行,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应填写“本公司承诺申报材料(包括附件资料)真实,申报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申报补贴前,企业需确保接返外省市的农民工已在企业名下做过就业登记手续,二期网可查。《接返外省市农民工名册》需按户口本信息填写正确的姓名、身份号码,以及可联系到农民工本人的电话号码。
5、《包车(拼车)费补助申报表》、《接返外省市农民工名册》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