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人力社保局
个人中心
搜索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
文章详情
副标题
全民参保小讲堂之您关心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都在这里
“
劳动能力鉴定
”
汇总来了
您关心的
相关问题
这里
全都有
继续往下看吧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发表评论
登录评论
匿名评论
提交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