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
亲爱的患者和家属:
你们好!
很多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檫肩而过,很想咱们坐下来谈谈心声,但忙碌总是充溢着我们,在这金秋无限好的季节,想把我们的心声和你们交流一下,更融洽我们的情感,增加我们的信任。
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生病?”,疾病给您带来痛苦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了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希望您赶紧为自己和家人缴纳一份医疗保险吧!
我市目前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您是无固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您可以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两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为672.80元,医疗保险每月最低缴费为269.12元。(办理地址可以到您居住地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险分中心,咨询电话:2639370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待遇标准表
门诊特殊病待遇标准表
住院待遇标准表
如果您是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当年参保次年享受,2019年度缴费标准是:学生儿童200元,成年居民:高档850元、中档500元、低档220元,您可以根据您的健康情况自由选择档次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地点为您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一)住院
注:2019年度居民医保险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学生儿童档和成年居民高、中、低档分别调整为70%和70%、65%、60%。
(二)门诊特定疾病
(三)门(急)诊
温馨提示
2018年个人在窗口缴费的时间不多了,赶紧抓紧时间吧!
(1)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工作时间:每月1日至15日(周六周日除去)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北辰社险分中心三楼个人窗口缴费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为了方便您参保,社险分中心特意增加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为您办理个人缴费。
(3)外省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家长需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至少一年的缴费凭证,并且在义务教育阶段需连续缴费,请家长务必在子女入学前一年提前参保缴费,并于子女在学期间连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