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天津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啦,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可同时享有“基本医保、居民大病、居民生育和意外伤害”四项保险待遇。
为了参保人员方便快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及时享受到居民医保惠民政策,我们整理了天津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政策,为您答疑解惑。如有需要请收藏备用哦!
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2019年度天津市居民医疗保险?
答: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以及在本市托幼机构就读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
(三)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含)的人员。
问:参加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四个参保缴费档次(详见下表)居民生育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个人不缴费,按照规定标准分别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筹集。
问: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答: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当年度“新生儿”是指上年9月至当年8月期间出生的新生婴儿)。
问:参保缴费有哪些登记渠道?
答: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参保登记缴费:
(一)市社保中心。负责由民政、残联、老干部等部门主管的各类特殊身份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
(二)社保分中心。负责学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和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等福利机构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人员的参保工作。
(三)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居民家庭、行政村、取得公安部门出具有效居住证件的未就业人员参保工作。
问:参保缴费主要有哪些方式?
答:(一)银行临柜缴费。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处理单》至办理临柜缴费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缴费。
(二)网上缴费(含手机银行APP)。参保人可登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APP,进入社保缴费界面,输入缴费通知单编号与缴费主体代码,查询、核对缴费相关信息无误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完成缴费。
(三)自助服务终端缴费。参保人可持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借记卡至对应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进入社保缴费界面,输入缴费通知单编号与缴费主体代码,查询、核对缴费相关信息无误后,按自助服务终端提示要求完成缴费。
(四)天津人力社保APP缴费。近期,“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将正式开通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功能。居民可通过手机APP进行登记核定、线上缴费以及查询等业务。手机缴费将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三种缴费方式。
特别提示:
欲了解相关政策详情及调整情况,可拨打12333免费咨询电话,也可以登录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rss.tj.gov.cn)或天津医保诚信网(www.yibaocx.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