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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险种、缴费基数无变化的人员,年初无需着急缴费,各分中心会协调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部门,将《缴费通知单》分发至您手机上,您可在“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上或就近的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缴费。
请点击视频,查看具体操作流程。
02
年底年初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也无需担心断保,您可及时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自主无缝接续缴费。详情请查看“市社保中心再推个人缴费新举措”。
03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可在收到区人社局享受社保补贴审批确认信息后再缴费,社保分中心会及时沟通区人社局协助您做好缴费衔接工作。缴费方式您也同样可以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后进行缴费。
请点击视频,查看具体操作流程。
04
各区分中心、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银一体化”银行服务网点都会在经办大厅张贴并发放《个人参保缴费指南》,指导您通过手机APP、自助设备申报缴费,您不用跑到社保中心排队缴费。
“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一览表
目前已对外提供服务共计13家网点:
温馨提示
1、办理个人缴费的时间已经延长,从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您可以自主选择按月、季、半年、年缴费。需要注意的是:当月缴费应在每月的18日前进行。例:缴纳2020年1月份当月社保费,应在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8日期间办理。
2、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缴费没成功的,想继续完成缴费,请您依次点击“核定缴费”、“缴费记录查询”按钮,在“未交费”模块下点击“继续缴费”即可。参照下列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