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小讲堂之失业保险申领农职工篇


问:新《失业保险条例》为什么将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之一的连续缴费年限调整为累计缴费年限?



答:原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新条例将连续缴费满一年调整为累计缴费满一年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放宽了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使更多的参保人员得到实惠。






问:农籍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答:一是 2015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累计满十二个月的,其在单位参加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年限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2015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年限不满十二个月的,可以申请按照在本单位参加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年限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后个人缴费累计满十二个月的,按照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计发失业保险待遇;



不补缴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其在本单位参加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年限,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予以保留。


三是2015年1月1日后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参加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年限,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予以保留。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参保年限,每满1年领取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发放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