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关于做好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经办落实工作的通知》
二、营业执照范围
营业执照要求经营地在北辰区的营业执照,主体信用良好,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支付工资、保险。个体工商户执照不能享受。(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一致)
三、补贴人员范围及标准
在津首次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下列人员,可享受业最长3年社保补贴、1年岗位补贴
(一)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
即在校期间创办的企业,可于毕业后申请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
(二)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及归国留学人员)
(三)在津落户五年内的“海河英才人员”
(四)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岗位补贴标准: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
社保补贴标准:按照天津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企业缴纳部分给予“五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16%、医疗保险补贴8%、失业保险补贴0.5%,生育保险补贴0.5%,工伤保险补贴根据企业缴费给予最高不超过0.4%。(补贴金额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经办流程
(一)新企业首次申报补贴,需按照如下流程操作:
1.社险开户:到北辰大厦1号楼二层取号(取号机按“打包办”)到5号窗口办理社险开户,取号机按“CA证书办理”到6号窗口办理Ukey(小钥匙)(已办完的可跳过此步骤)
2.人社局开户:北辰大厦1号楼二层取号(取号机按“综合业务”)到综合窗口办理开户和自主创业登记(已办完的可跳过此步骤)
重要提示:如创业法定代表人自行网厅上办理自主创业登记,就业方式请选择自主创业,否则影响补贴申报。
3.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
电脑插入Ukey (小钥匙),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简称公服网)
4.维护单位基本信息:登陆公服网-找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在线办理(注意办公地行政区划维护到北辰区镇街)
5.添加北辰区就业创业微信号:jycy26391047,备注企业名称及办理补贴名称
(二)申报补贴
在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 线上操作,根据提示上传材料(每月20日前申报)
1.办理创业开业指导:登录公服网→找服务→企业→创业服务→创业开业指导(请在每月10号前办理)
上传材料提示:(所有材料盖公章,使用扫描仪或手机下载扫描软件扫描文件后上传)
① 创业人员为本市全日制在校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② 创业人员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及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③ 创业人员为在津落户五年内的“海河英才”: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天津公安”APP落户审批页截屏复印件及其他落户证明。
④ 创业人员为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情况表
2.办理创业法人企业吸纳社保和岗位补贴申请:登录公服网→找服务→企业→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法人企业吸纳社保和岗位补贴申请
上传材料提示:(所有材料盖公章,使用扫描仪或手机下载扫描软件扫描文件后上传)
(1)《社保、岗位补贴申报表》(盖公章)(点击下载附件1)
(2)工资发放凭证(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回单,备注工资和发放年月份,盖公章)
(3)其他资料:企业首次申报补贴当月还需上传加盖公章的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③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法人毕业证扫描件、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点击查看获取方法)
注意事项:随时线上、线下查岗,如该单位人员岗位不实,将停发该公司补贴。申报单位应按月缴纳保险并申报补贴,未申报不给补贴。
申报时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结算发放补贴。每月20日前申报。
咨询电话:022-60612333-3-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