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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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劳动关系科

适用范围: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


所需材料:

企业报送工资协议审查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资协议审查备案意见书》一式三份(企业盖章)。【点此下载】企业应如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2、《工资集体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

3、《协商代表情况说明》一份(企业及工会分别盖章)。记录双方协商代表基本情况(注明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4、《选举职工方协商代表会议记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记录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依法选举职工方协商代表会议情况。

5、《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记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内容和结果的会议情况。

6、《工会关于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首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需额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8、属于在津分支机构的企业需额外提供:

(1)上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级企业同意分支机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1202

联系方式:022-60612333-3-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