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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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订劳动合同,应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单位就业登记名册》;

2.《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初次就业人员提供);

3.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间流动的提供);

4.《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时提供)。


三、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就业登记:

1.北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2.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办理;

3.登录“天津数字就业创业系统”(https://job.hrss.tj.gov.cn/‍)进行在线办理。


四、办结时限:

线下办理:1个工作日;

线上办理:当时办结。


五、温馨提示:

为节省您的等待时间建议用人单位首选网厅或“天津数字就业创业系统”线上办理就业登记。


六、咨询电话:

022-6061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