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订劳动合同,应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单位就业登记名册》;
2.《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初次就业人员提供);
3.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间流动的提供);
4.《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时提供)。
三、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就业登记:
1.北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2.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办理;
3.登录“天津数字就业创业系统”(https://job.hrss.tj.gov.cn/)进行在线办理。
四、办结时限:
线下办理:1个工作日;
线上办理:当时办结。
五、温馨提示:
为节省您的等待时间建议用人单位首选网厅或“天津数字就业创业系统”线上办理就业登记。
六、咨询电话:
022-6061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