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科普传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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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传播

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为做好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予以公布.望各单位按照有关安排,做好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传播

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 照《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关于   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   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结合我市科学传播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制定本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19年度申报图书资料职称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中) 级资格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在我市(含驻津)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 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 中,以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 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 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 用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 职业者,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 政策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本专业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19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图 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以及我市 有关政策执行(评审标准见附件) ,正高级在试行期间不开 展破格申报。


四、评审方式

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五、岗位和申报数额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 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相关学历、   资历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 由职业者,可按照我市《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   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津人社规字〔2018〕 1 号 ) 和《市人 社局关于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流程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9〕 457号) 规定,进行 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六、材料要求

职称评审由各级用户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信 息系统”(http: /job.hssti.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 进行申报并提交审核,评委会审核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须从信息系 统生成并打印,具体纸质材料要求为:


(一) 职称业务主管部门须准备:

1.信息系统生成打印《职称评审委托函》1份(A4纸打 印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

2.信息系统生成打印《报评人员名册》1份(A3纸打印 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

3.破格申报人员除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外,需提供申报单 位盖章的推荐报告。


(二) 申报人员须准备: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一式20份 (A3 纸单面打印) ;

3.合同及证书:

①劳动(聘用、劳务) 合同(要求须有: 甲乙双方基本 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或聘书 复印件 1份 ;

②学历(学位) 证书复印件1份;

③已取得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④申报单位出具的从事科学传播工作的相关证明1份(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 ;

4.业绩佐证材料:

①业绩综述1份(不少于2500字,需申报人签字并加盖 申报单位公章) ;

②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公开发表的反映本人学术水平 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1份: 申报高级要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 份公开发表至少2篇(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内容要含 刊物的刊号、目录及本人论文,并在目录中用醒目记号标注 本人发表) .

③专利、奖励证书、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 工作方案、设计文件、业绩证明函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 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申报单   位公章) 。


七、时间安排

天津市科学传播专业高、中级资格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如 下(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可能有所调整,请及时关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 :

1.9月20日前: 公布本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2.9 月20 日-30 日 : 申报人、用人单位、职称工作部门 和评委会登陆职称系统,在线进行申报和审核操作;

3.11月18日至-29日;评委会收取本专业评审材料(由 呈报单位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办公地点:   天津市和 平区和平路287号,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101室,电话:27128948) ;

4.12月31日前: 将评委会专家库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 核准备案;

5.2020年2月15日前: 召开高、中级评审会;

6.2020年3月13日前: 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并将 评审结果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7.2020年3月31日后: 印发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人可登 陆职称信息系统自助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下载并   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


八、公开方式

评审方案、评审标准及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等工作在“天   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 /tixjy.chinahrt.com)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htp:    /www.tast.org.cn/) 进行公示。


九、其他需说明情况

1.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5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 查,公示期过后无异议方可进行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和 职称工作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在职称信息系统提交申报信息并 在审核通过后及时申报纸质材料,超过规定受理期限不申报 纸质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人要如实履行承 诺义务,杜绝评审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 部门要做好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2.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可转评同级别科学传播 专业职称,符合上一级别资格条件的,也可申报上一级别科 学传播专业职称.其中,转聘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的,需 在科学传播岗位工作满1年;转评科学传播专业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需在科学传播岗位工作满3年。

3.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时,继续教育情况实行承诺制. 申报人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学时、专业培训学时和总学时数,无需上传佐证材料.用人   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

4.其他未尽事宜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 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


附件:   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标准